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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 展 须 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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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各参展单位、参展商用电,应遵守《展览用电须知》违者必须整改并给予罚款,由此

造成的后果由参展单位或参展商承担一切责任。

2. 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进入展馆,不得在展馆内进行明火作业。

3. 展馆内配备的消防设施,不能随意挪动、遮挡,不许在进出口门前、通道上随意设点,

以免堵塞消防通道。

4. 不得随意改动各展位内电器设施及展桌、椅子等一切展览用具。

5. 布展时严禁在铝合金展架和原展板上强行钻孔、敲打和使用图钉、大头针、订书机或

直接用浆糊、乳白胶油漆、广告色、黑汁等在展板上涂抹,违者予以罚款。

6. 各参展单位、参展商,当天需要加班的,应在下午4点以前到本馆现场值班台申报。

7. 需要在展馆内、外悬挂、发布广告信息条幅的客户,在布馆前向本馆广告部办理广告

管理手续。本馆广告部承接各种展览设计制作,定制广告条幅、汽球广告、播音广告

等业务。

9. 布展期间,本馆提供各种展览咨询和服务。




湖南省展览馆现场部

联系电话:(0731)4423871.4429351
  传  真:(0731) 2229043     
E-mail:  fc@hnzlg.com.cn